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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项准则的意义:

一、准则是教师职业行为的基本规范。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长期以来,广大教师牢记使命、不忘初心,爱岗敬业、教书育人,改革创新、服务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党和国家高度肯定,学生、家长和社会普遍尊重。

二、立即部署扎实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动,结合落实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开展准则的学习贯彻。要结合本地区、本学校实际进行细化,制定具体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及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提高针对性、操作性。

要做好宣传解读,坚持全覆盖、无死角,采取多种形式帮助广大教师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做到人人应知应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书育人和自我修养结合起来,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维护教师职业形象,提振师道尊严。

三、把准则要求落实到教师管理具体工作中。要把好教师入口关,在教师招聘、引进时组织开展准则的宣讲,确保每位新入职教师知准则、守底线。要将准则要求体现在教师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确有关责任。

要强化考核,在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必须进行师德考核,实行师德失范“一票否决”。改进师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随意化。完善师德考核指标体系,提高科学性、实效性。

四、以有力措施坚决查处师德违规行为。各地各校要按照准则及相应的处理指导意见、处理办法要求,严格举报受理和违规查处。对于发生准则中禁止行为的,要态度坚决,一查到底,依法依规严肃惩处,绝不姑息。

生活随笔 2021-07-14 10:25:28 通过 网页 浏览(243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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