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教育专题讲座
【通知】各小学、中心幼儿园:1、明天(19日)上午8:20前到杨家镇中心小学本部签到,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不准缺席;2、参加会议人员要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体温检测;3、按划定电教室内的区域就座;4、带来笔记本做好记录,下周每人写一份心得体会交来;5、各校要加强与会人员会场纪律教育;6、带来下学期学生作业本订单1份和学前班教材订单1份缴交。[中心管理组2020年7月18日下午发送]
心得体会
众所周知,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也是不少人的梦想,每位老师都得拥有师德师风,但是不少人对于这方面并不了解,下面分享一下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需要热爱教育行业,要对教育工作全力以赴,鞠躬尽瘁,既然选择了这一行业,就必须得无怨无悔,积极向上,努力创新,更重要的是无私奉献,老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干好本职工作,完成每一项工作。虽然不能做到最好,但是一定要做到更好,要不断的挑战个人,提高授课实力,从而为孩子们提供更多的知识。
作为一名教师,还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按照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要求自己,一定遵循社会公德,从而忠实教育行业。杜绝一切杂念,一心教学,把学生放在第一位,努力授课培养人才。
作为一名教师,要服务好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要放下架子,抛弃所谓的师道尊严。对学生要有耐心,忍一切所能忍。对学生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能打骂。每一位学生都是父母的宝贝,教师要想一切方法让学生学会自动自觉地去学习。
作为一名教师,对于学校领导的安排要绝对服从,不得有一丁点的反抗。不管是有理的还是无理的都要服从。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十条领导是有法可依来处理你的。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要学准则、明底线、强师德。
讲座记录
学准则、明底线、强师德
(1)、何为师德
① 师德是每个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2)、师德有何意义
①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孔子
②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
③ 教师若没有师德,即使他讲的道理再透,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也是无根之树、无源之水、无雨之云、无光之灯!
④ 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视网膜里、心光屏上,在学生的心灵深处形成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内化力——这就是师德的意义。
(3)、师德存在的问题
①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 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未达到给予处分条件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敷衍教学、保教工作,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
(六)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违规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七)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通过保教活动、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政治观点,编造或故意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四)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的。
② 传播正能量,可以成就一个人,造福一个家庭,惠泽一方水土。
(4)、我们怎样践行师德
①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
二、自觉爱国守法。
三、传播优秀文化。
四、潜心教书育人。
五、关心爱护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七、坚持言行雅正。
八、秉持公平诚信。
九、坚守廉洁自律。
十、规范从教行为。
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底线
一、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提供相关信息。
③ 我们要做到:
1、一是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准则;
2、二是真心付出,真做良心教育;
3、三是点燃自己,点亮学生人生。
④ 与大家共勉:有位哲人说:“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他的金钱、地位、年龄,而取决于他的态度。”
众所周知,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也是不少人的梦想,每位老师都得拥有师德师风,但是不少人对于这方面并不了解,下面分享一下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教师,首先需要热爱教育行业,要对教育工作全力以赴,鞠躬尽瘁,既然选择了这一行业,就必须得无怨无悔,积极向上,努力创新,更重要的是无私奉献,老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干好本职工作,完成每一项工作。虽然不能做到最好,但是一定要做到更好,要不断的挑战个人,提高授课实力,从而为孩子们提供更多的知识。
作为一名教师,还需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个人修养。按照中小学教师道德规范要求自己,一定遵循社会公德,从而忠实教育行业。杜绝一切杂念,一心教学,把学生放在第一位,努力授课培养人才。
作为一名教师,要服务好学生,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一切。要放下架子,抛弃所谓的师道尊严。对学生要有耐心,忍一切所能忍。对学生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不能打骂。每一位学生都是父母的宝贝,教师要想一切方法让学生学会自动自觉地去学习。
作为一名教师,对于学校领导的安排要绝对服从,不得有一丁点的反抗。不管是有理的还是无理的都要服从。根据《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第三章第十条领导是有法可依来处理你的。
总之,作为一名教师,要学准则、明底线、强师德。
学准则、明底线、强师德
(1)、何为师德
① 师德是每个教师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
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好老师应该取法乎上、见贤思齐,不断提高道德修养,提升人格品质,并把正确的道德观传授给学生。”
(2)、师德有何意义
①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孔子
② 习近平总书记说:“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
③ 教师若没有师德,即使他讲的道理再透,教育的形式再好,艺术性再强,也是无根之树、无源之水、无雨之云、无光之灯!
④ 每个教师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思一想、一情一态,都清晰而准确地印在学生的视网膜里、心光屏上,在学生的心灵深处形成一股排山倒海般的内化力——这就是师德的意义。
(3)、师德存在的问题
①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三章 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理
第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未达到给予处分条件的,应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等处理;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或敷衍教学、保教工作,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的;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的;
(二)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的;
(六)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的;违规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的;
(七)组织、参与有偿补课,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经营,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
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三)通过保教活动、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政治观点,编造或故意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的。
(四)教师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或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的。
② 传播正能量,可以成就一个人,造福一个家庭,惠泽一方水土。
(4)、我们怎样践行师德
①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
二、自觉爱国守法。
三、传播优秀文化。
四、潜心教书育人。
五、关心爱护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七、坚持言行雅正。
八、秉持公平诚信。
九、坚守廉洁自律。
十、规范从教行为。
中小学教师基本职业底线
一、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 提供相关信息。
③ 我们要做到:
1、一是严以律己,严格遵守准则;
2、二是真心付出,真做良心教育;
3、三是点燃自己,点亮学生人生。
④ 与大家共勉:有位哲人说:“一个人的幸福不取决于他的金钱、地位、年龄,而取决于他的态度。”
相关通知 2020-07-18 23:01:42 通过 网页 浏览(342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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