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及寒假安排的通知
根据湛江市教育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 综合研判决定,2022-202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育教学工 作及寒假安排调整如下:
一、2022年12月21日至30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采 取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具体采用方式由学校根据实际决定。如学校需全部采取线上教学,须向市教育局教育股和市教师发展中心报备。
二、高中阶段学校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及寒假时间安排按照湛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2023学年湛江市普通中小学校校历的通知》(湛教函〔 2022〕84号)执行。各学校根据校历要求和本校实际研判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并于12月22日前将本校工作方案报备市教育局教育股和市教师发展中心。
三、自2022年12月21日起,我市幼儿园放寒假,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寒假期间、幼儿园不得开展托管服务。
四、各学校要严格做好线上教学监管工作,确保线上教学质量,同时要提醒广大家长切实做好学生在家的安全 监管和身心健康引导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各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好“新十条”优化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六、本学期义务教育阶段3-9年级期末质量监测考试时间调整到下学期开学初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本学期学生综合评价可根据平时各学科的测试成 绩进行考核评价,填写好学生学籍档案。
八、教师放假时间不变。
雷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0日
相关通知 2022-12-20 23:45:12 通过 网页 浏览(60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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