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各镇中心小学:为规范中心小学校本部中层干部及面上小学正副校长及中层干部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中心小学管辖的所有中层以上干部提拔任用、交流解聘必须实行报备、批复制度;
2. 2020年以前中心小学已任用的中层以上干部,未经我局人事股审核批复的,请于3月26日前向我局人事股提交有关干部任免请示,经审核后一次过批复,由中心小学发文聘任;2020年及以后中心小学已任用的中层以上干部,必须按《雷州市教育系统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雷教党组〔2023〕101号)履行推荐、考察等程序,公示无异议后,向我局人事股提交有关干部任免请示,经审核批复后,由中心小学发文聘任;
3.交流支教(借调)教师及职工身份的教师不得提拔任用为中层干部或面上小学正副校长;
4.已撤并的农村小学麻雀学校校长必须全部列入报备解聘。
5.新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按《雷州市学校干部提拔任用材料目录》备案有关材料,我局将定期检查并作为校长岗位考核股室定性打分依据。【人事股2024.3.22】
相关通知 2024-03-22 12:24:06 通过 网页 浏览(75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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